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1981年,前身是广东省妇女干部学校,2018年12月成建制由省妇联划转至省教育厅管理,是华南地区唯一一所公办女子高职院校。学校是省示范性高职院校、省域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培育单位、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样板校、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现建有番禺校区和海珠校区,地理位置优越,校园环境幽雅,办学条件优良,教学设施完善。
现因学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合同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岗位
(一)招聘对象。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详见《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学校合同制工作人员(非在编),签订劳动合同,按所聘岗位享受学校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5年3月14日09:00起至2025年3月28日17:00止。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报名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rlzyb@gdfs.edu.cn,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部门+招聘岗位(岗位代码)”,如:“张三应聘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JX01)”。
(三)报名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PDF格式、附件2);
2.《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信息采集表》(EXCEL格式、附件3);
3.本人彩色证件照(JPEG或JPG格式);
4.身份证(JPEG或JPG格式,正反面在1张图片上);
5.学历学位证书(PDF格式,毕业证、学位证各1个文档;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6.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1)岗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需提供所在党组织三个月内开具的党员证明;
(2)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需提供相应工作证明(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
(3)岗位要求相关资质的,需提供相应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
(4)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等。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在招聘公告规定时间内提交全部报名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否则报名无效。
2.应聘人员年龄及工作经历计算至报名首日。
3.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招聘岗位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设置。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境外留学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报考时需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以及对比国内学校专业开设课程表等证明材料。招聘单位将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
5.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留学回国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6.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凡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等相关规定情形的,应予回避。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真实的,取消应聘人员考试或聘用资格。
(一)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学校官网“通知公告”栏公布。资格初审不通过的,不予进入资格复审程序。
(二)资格复审
考试前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是否符合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结果当场告知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通过的,不予进入考试程序。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考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通过学校官网“通知公告”栏公布。
六、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直接业务考核方式进行,按岗位分为两种类型,即:“专业教学展示+答辩”、“结构化面试+答辩”,各岗位考试方式详见《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一)“专业教学展示+答辩”方式
专业教学展示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方法、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等,应聘人员根据指定题目以PPT等方式进行专业教学展示,时长不超过10分钟。专业教学展示结束后进行现场答辩,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综合分析及应变能力、人岗匹配度等。
(二)“结构化面试+答辩”方式
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及岗位适应能力等,时长不超过10分钟。结构化面试结束后进行现场答辩,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综合分析及应变能力等。
(三)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80分以上为合格,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在本岗位考试时段向应聘人员公布。综合成绩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体检程序。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考核小组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考核小组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学校另行组织业务考核。
考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通过学校官网“通知公告”栏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体检人员名单通过学校官网“通知公告”栏公布。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官网“通知公告”栏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本公告及具体招聘条件提及的“以上”及“以下”均包含本数或本级。
(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将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如果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三)应聘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应聘人员通联不畅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十、联系方式
招聘咨询电话:18027376965,人力资源部陈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20-34880480,纪检室丁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