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
1.时间:预计在2022年5月30日(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2.地点: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60%折算计入考试综合成绩,低于60分不能进入笔试。每名考生面试后,以书面的方式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该考生。
(四)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与面试同时同场地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只允许考生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后续的考试。
2.现场资格审查地点: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3.按《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关于广州市第五中学及广州市五中附属初级中学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材料一览表》(附件2)要求,本人自行携带资格审查所需的证明材料原件、报名表(由报名系统下载)及佐证材料(附件6),a4规格打印,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期间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笔试。
4.从资格审查合格者中,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招聘职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的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笔试。进入笔试人员名单于面试和现场资格审查结束2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第五中学的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笔试
1.时间:预计在2022年6月5日上午,具体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2.地点:具体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3.内容:包括学科专业素养、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教学管理等相关知识。
4.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体检),按40%折算计入考试综合成绩。
(六)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由面试、笔试成绩按6:4比例合成(其中免笔试人员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在综合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先按面试成绩再按笔试成绩(其中免笔试人员笔试视同满分)的先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若成绩仍然相同,则另行增加一轮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考试综合成绩60分以上的应聘人员方可成为签约人员并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阶段。
笔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第五中学的微信公众号公布。
2022年毕业生若为拟签约人员,在名单公布后,招聘单位将与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的考生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具体另行通知),并约定体检考察等事项。
(七)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招聘单位可按考试综合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八)组织考察
组织考察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组织考察时,同时将进入考察的考生送检察部门进行名单审核。考察或审核不合格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九)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职位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一职位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1.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十)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珠区政府门户网人社局考试招聘栏(http://www.haizhu.gov.cn/gzjg/qzf/hzqrsj/kszp/)、海珠区政府门户网海珠动态通知公告招聘信息栏(http://www.haizhu.gov.cn/hzdt/tzgg/zpxx/)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并经入职审查后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十一)办理调配及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应聘者本人放弃的(在六个月内未能根据单位管理要求办理好相关调配及聘用手续的,也视为本人放弃),可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聘用时将户籍迁至广州市。经考试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同时实行试用期,非首次就业的拟聘人员试用期为半年,首次就业的拟聘人员(包括2022年毕业生、非2022年毕业的往届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四、防疫工作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精神,为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涉考人员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考生参加综合素质评估、面试及现场资格审查、笔试等各环节的有关要求如下:
(一)本次招聘的各环节,考生均需提交《考生个人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5)、及每次考前48小时内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阴性的报告。
(二)从考试(含综合素质评估)前14天起,所有考生须每日在微信小程序“粤省事”粤康码(或小程序“穗康”)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穗)方式等情况。“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现场报名和考前14天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凭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考生方可正常参加考试。
(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粤康码”(或“穗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未按照广东防控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境外旅居史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其他地区的考生;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四)尚在外地的考生应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安排行程,以免耽误考试。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按照广州市相关防疫要求执行。因个人时间安排或疫情防控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参加公开招聘考试的,视为自愿放弃资格,不再另行安排补考。
(五)考生应自备医用口罩,科学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六)根据广州市的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我局有权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考点设置、招考方式等事项进行调整,考生可关注广州市第五中学的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
五、其他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二)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生须恪守诚信原则。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做出不主动放弃面试、笔试、体检、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做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按要求履行满最低服务年限职责的承诺。违背承诺的将被记录在案,三年内不得报考海珠区教育局公开招聘考试。
(四)聘用后必须服从聘用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安排。本次招考所有职位暂无法提供中、高级岗位及待遇(博士研究生除外)。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聘本次公开招聘的职位,只能聘用到初级岗位,享受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待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五)本次招聘应届毕业生在招聘单位工作满三年后,海珠区教育局可根据区内公办学校实际情况实行跨校调配安排工作。调配工作一般在学年结束后进行。
(六)已取得省外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重新评审和确认规定》的相关要求执行。
(七)港澳居民报考者根据《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7号)的规定执行。
(八)本次招聘工作联系电话:(020)84417976 (资格条件咨询)。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监督电话:(020)89185372、89185385。
本公告由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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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关于广州市第五中学及广州市五中附属初级中学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
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关于广州市第五中学及广州市五中附属初级中学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材料一览表
2022年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广州市第五中学及广州市五中附属初级中学公开招聘报名表
广州市第五中学及广州市五中附属初级中学公开招聘考生个人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广州市第五中学及广州市五中附属初级中学公开招聘佐证材料
广州市第五中学及广州市五中附属初级中学公开招聘综合素质评估
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
2022年5月6日
原标题: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关于广州市第五中学及广州市五中附属初级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haizhu.gov.cn/gzjg/qzf/hzqrsj/kszp/content/post_82255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