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第五中学是1951年由朱光副市长亲自审批、广州市人民政府创办的第一所公办完中。学校在1978年被确定为首批区重点中学,1994年被评为首批省一级学校,2000年被广州市人民政府和海珠区人民政府确定为全市24所创建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的学校之一,是广州五中教育集团领衔学校。2021年,广州五中教育集团入选首批广东省优质基础教育集团培育对象。自广州市建立高中毕业班工作评估奖励机制以来,连续23年荣获一等奖(其中1994年获得特等奖)。重点大学上线人数二十多年来位居海珠区属中学首位,985、211等一流大学上线人数占全区68%以上。学校近几年高考屡创佳绩,两度在全市专题介绍高考备课经验。广州五中现有初高中80个教学班,是广州市规模较大的完全中学。
广州市五中附属初级中学(简称五中附中)是海珠区2019年新开办的一所公办初级中学,按初中每个年级8个班的规模办学。作为广州五中教育集团的成员学校,由广州五中全面进行管理,输送广州五中的管理团队和课程资源,通过集团内调配、公开招聘等方式为五中附中配备优质师资队伍,致力于把五中附中打造成海珠区办学质量一流的公办学校。
为吸引和凝聚优秀人才,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广州五中和五中附中现面向社会招聘15名编外聘用制专任教师。本次招聘录用的教师,将根据工作需要在广州五中或五中附中统筹安排教学岗位。
一、招聘对象、地点、职位和人数
(一)招聘对象
1982年1月1日(含)后出生的2022年毕业生以及非2022年毕业的往届生(详见附件1职位表)。
说明:1.“2022年毕业生”是指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2.“非2022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3.“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二)招考地点
本次招聘在广州市第五中学(海珠区南村路32号)设考点。
(三)招聘职位和人数
本次共招聘中学教师15名。(招聘的职位、类别及学科详见附件1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身体健康,胜任应聘职位的工作;
(四)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六)应聘语文教师的,普通话水平必须在二级甲等以上;
(七)应聘英语教师的,须提供国家专业英语四级以上合格证书(大学英语六级不能等同专业四级);
(八)同时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具体资格条件和要求(详见附件1职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步骤
1.应聘人员本人到广州市第五中学(地址:海珠区南村路32号)现场报名并参加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为2022年7月16日(星期六)至2022年7月18日(星期一)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
(二)报名须知
1.每个职位的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确因岗位特殊需要调整的,经区教育局同意后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2.每个应聘者限报1个职位。
3.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
(三)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本人须提供《2022年广州市第五中学编外聘用制专任教师招聘报名表》、《2022年广州市第五中学编外聘用制专任教师招聘资格审查目录表》(附件2、3.自行下载并亲笔签名)所列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以通过资格审查的实际人数参加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的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于2022年7月19日(星期二)通过“广州市第五中学”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结构化面试及试教
结构化面试的时间为2022年7月20日(星期三),具体时间以学校的最新通知为准。在结构化面试成绩60分以上考生中,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职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试教的人数。试教的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于2022年7月21日(星期四)通过“广州市第五中学”公众号公布。
试教时间为2022年7月22日(星期五),具体时间以学校的最新通知为准。
五、公布成绩、体检及组织考察
在试教成绩60分(含)以上考生中,以结构化面试占总成绩的40%,试教占总成绩的60%合成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出现总成绩分数相同的情况,则以试教成绩高低顺序决定进入体检;若试教成绩分数也相同,学校则组织加试来确定体检人选。自招聘公示结束之日起半年内招聘职位出现空缺时,用人单位视情况可在试教以及总成绩均为60分(含)以上考生中,按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对象,并报区教育局同意。
总成绩及体检名单于2022年7月25日(星期一)前通过“广州市第五中学”微信公众号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粤教继〔2013〕1号)执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可以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考察主要是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是否适应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如:现实表现、学历鉴定等情况)进行考察了解,如出现考察不合格者,可以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六、确定聘用名单
通过体检和组织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在“广州市第五中学”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和相关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用人单位通过第三方人才服务机构与编外聘用制专任教师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首次签定劳动合同不超过一年,实行一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兑现相应的薪酬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不负责聘用人员的档案管理以及有关其配偶、子女等任何事项。
八、防疫工作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资格审查、考试等工作。请考生认真阅读《广东省2022年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第一版)》(http://rsks.gd.gov.cn/zwgk/gzdt/content/post_3929149.html),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现将考生参加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结构化面试、试教等各环节的有关要求如下:
(一)本次招聘的各环节,考生均需提交《考生个人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5)、有各环节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下同)、粤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且不存在不得参加考试的情况方可正常参加考试。
(二)从考试前14天起,所有考生须每日在微信小程序“粤省事”粤康码(或小程序“穗康”)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穗)方式等情况,并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在粤康码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
(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正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2.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或发生本地疫情地区)所在县(县级市、区、旗,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为街道和乡镇,未设区的地级市为街道和乡镇)或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3.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4.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5.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
6.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四)所有考生考前非必要不参加聚集性活动。本省考生考前14天内非必要不出省,非必要不出所在地市。考生要提前了解广东和考试所在地市的最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合理安排时间,落实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因个人时间安排或疫情防控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参加公开招聘考试的,视为自愿放弃资格,不再另行安排补考。
(五)考生应自备医用口罩,科学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六)根据广州市的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我校有权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考点设置、招考方式等事项进行调整,考生可关注“广州市第五中学”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
九、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表》中的专业(附件1)以及其他资格条件,不符合或低于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中任何条件之一,均不可以报名。
(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2022年毕业生因毕业季学历以及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的,必须提供相应学历的院校学业成绩单或相关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并承诺在规定的时间内补齐材料,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报考条件。
(四)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对编外聘用制专任教师在学区内或教育集团内进行统筹调配。
(六)本公告由广州市第五中学负责解释。报考咨询电话:广州市第五中学电话(020)84417976.84234327.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监督电话:(020)89185372.89185394.
附件1:2022年广州市第五中学编外聘用制专任教师招聘职位表.xls
附件2:2022年广州市第五中学编外聘用制专任教师招聘报名表.doc
附件3:2022年广州市第五中学编外聘用制专任教师招聘资格审查目录表.doc
附件4: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5:考生个人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doc
广州市第五中学
2022年7月11日
原标题:2022年广州市第五中学编外聘用制专任教师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qgsydw.com/qgsydw/recruit/comrecruit/20220712/95617.html
第四条: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对提高人民综合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增强中华民族创新创造活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决定性意义,国家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
全社会应当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
第五条: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七条:教育应当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吸收人类文明发展的一切优秀成果。
第七十七条:在招收学生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退回招收的不符合入学条件的人员;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入学资格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撤销人学资格,并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已经取得学位证书、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的,由颁发机构撤销相关证书;已经成为公职人员的,依法给予开除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与他人串通,允许他人冒用本人身份,顶替本人取得的入学资格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已经成为公职人员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组织、指使盗用或者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入学资格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属于公职人员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入学资格被顶替权利受到侵害的,可以请求恢复其入学资格。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已经于2020年9月23日教育部第3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1.首先规则中介绍了制定规则的依据和目的。
第一条: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和规范学校,教师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根据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称学校)及其教师在教育教学和管理过程中对学生实施教育惩戒,适用本规则。
本规则所称教育惩戒,是指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
第三条:学校、教师应当遵循教育规律,依法履行职责,通过积极管教和教育惩戒的实施,及时纠正学生错误言行,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责任意识。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支持、指导、监督学校及其教师依法依规实施教育惩戒。
第四条:实施教育惩戒应当符合教育规律,注重育人效果;遵循法治原则,做到客观公正;选择适当措施,与学生过错程度相适应。
2.其次,对于学生的不良行为的改正,规定了具体的情节和具体的方法。
第七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及其教师应当予以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确有必要的,可以实施教育惩戒:
(一)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要求或者不服从教育、管理的;
(二)扰乱课堂秩序、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
(三)吸烟、饮酒,或者言行失范违反学生守则的;
(四)实施有害自己或者他人身心健康的危险行为的;
(五)打骂同学、老师,欺凌同学或者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六)其他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
学生实施属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的,学校、教师应当予以制止并实施教育惩戒,加强管教;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八条:教师在课堂教学、日常管理中,对违规违纪情节较为轻微的学生,可以当场实施以下教育惩戒:
(一)点名批评;
(二)责令赔礼道歉、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
(三)适当增加额外的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
(四)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
(五)课后教导;
(六)学校校规校纪或者班规、班级公约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教师对学生实施前款措施后,可以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家长。
第九条: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情节较重或者经当场教育惩戒拒不改正的,学校可以实施以下教育惩戒,并应当及时告知家长:
(一)由学校德育工作负责人予以训导﹔
(二)承担校内公益服务任务;
(三)安排接受专门的校规校纪、行为规则教育;
(四)暂停或者限制学生参加游览、校外集体活动以及其他外出集体活动;
(五)学校校规校纪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第十条:小学高年级、初中和高中阶段的学生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影响恶劣的,学校可以实施以下教育惩戒,并应当事先告知家长:
(一)给予不超过一周的停课或者停学,要求家长在家进行教育、管教;
(二)由法治副校长或者法治辅导员予以训诫;
(三)安排专门的课程或者教育场所,由社会工作者或者其他专业人员进行心理辅导、行为干预。
对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经多次教育惩戒仍不改正的学生,学校可以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或者留校察看的纪律处分。对高中阶段学生,还可以给子开除学籍的纪律处分。
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学校可以按照法定程序,配合家长、有关部门将其转入专门学校教育矫治。
法律法规历来是我们在学习过程中比较头疼的一个问题,因为考察方式主要以识记为主,而考察的内容却又非常细节,涉及题型有单、多、判,难度中等。下面将这部分知识的时间点做一个简单梳理,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
二、知识详解
1小时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
大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不断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
1年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
城镇中小学教师在评聘高级职务(职称)时,原则上要有一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
1学年
《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第五条
班主任由学校从班级任课教师中选聘。聘期由学校确定,担任一个班级的班主任时间一般应连续1学年以上。
3年
《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条
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5年
《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
(一)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
(二)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5年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
完善教师培训制度,将教师培训经费列入政府预算,对教师实行每五年一周期的全员培训。
6周岁
《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9年
《教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
《义务教育法》第二条
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12分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应当身体健康,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
14周岁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七条
未成年人有本法规定严重不良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因不满十四周岁或者情节特别轻微免予处罚的,可以予以训诫。
16周岁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八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八条
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招用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的,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16周岁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九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
18周岁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儿童权利公约》第1条
为本公约之目的,儿童系指18岁以下的任何人,除非对其适用之法律规定成年年龄低于18岁。
18周岁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审判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案件,应当由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员或者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依法组成少年法庭进行。
对于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刑事案件,不公开审理。
24小时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擅自外出夜不归宿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其所在的寄宿制学校应当及时查找,或者向公安机关请求帮助。收留夜不归宿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或者在二十四小时内及时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在学校或者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30日
《教师法》第三十九条
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三十日内,作出处理。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侵犯其根据本法规定享有的权利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作出处理。
30日
《教师资格条例》第十六条
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在接到公民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查;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当在受理期限终止之日起30日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当在受理期限终止之日起30日内将认定结论通知本人。
60日
《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200米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
文化部门依法禁止在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并依法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在心理学中我们对于这种个体感到无论做什么事情都不会对自己的重要生活事件产生影响时所体验到的一种抑郁状态,称为“习得性无助”也叫做“塞利格曼效应”。习得性无助最早源于塞利格曼的研究,塞利格曼和梅尔做了一个典型的实验——“电击狗”实验。
实验中,心理学家把一直狗关在一个笼子中,只要铃声一响,就给狗以难受的电击。多次这样实验以后,心理学家改变了实验条件,他们在电击狗之前先将笼门打开。结果却发现,铃声响起后,狗不但不从笼门逃出,反而不待电击出现就倒在地上痛苦地呻吟颤抖。本来已经可以逃避电击的狗却在笼中绝望地等待痛苦的来临。
为什么笼门已经打开,但狗却不逃出?是因为在多次的实验中,狗认为自己是没有能力改变被电击的状态,从而产生的一种无助感。同样在人身上也是一样的,一个人总是失败并把失败归于内部的、稳定的和不可控的因素(即能力低)就会形成一种习得性无助的自我感觉。
塞利格曼在后期的研究中也深入分析了这种无力感形成的阶段。他认为无力感产生的过程一共分为四个阶段:
(1)获得体验,努力进行反应却没有结果的状况被称为“不可控状况”,在这种状况下人会体验各种失败与挫折。
(2)在体验的基础上进行认知,这时人会感到自己的反应与结果没有关系,产生“自己无法控制行为结果或外部事件”的认知。
(3)形成“将来结果也不可控”的期待。
(4)表现出动机、认知和情绪上的损害,影响后来的学习。
在学校中,学生也经常会出现“习得性无助”的心理,尤其是在后进生身上更为常见,出现“反正我又学不会,那就不学了”等这样的想法。我们要认识到这种“摆烂”状态是消极的,针对这种无力感,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消除学校中的“不可控状况”。首先,要提供一定的环境条件,使人只要努力就能获得相应的成果;其次,要对人的行为结果给予及时的评价和反馈,使人感到自身行为的有效性;再次,不仅要给人提出远大的目标,更要提出具体的小目标,使人容易看到自己的成果。
(2)防止学生产生“结果不可控”的认知。首先,要具体分析失败原因并采取相应行动,防止将特定的无力感泛化到其他情境。其次,把失败归因于努力、方法等因素会降低或防止无力感,因此,可以通过归因训练使人学会归因,改变原有的不良归因倾向。
(3)培养意志,增强免疫力。首先是要使人树立一个明确并且适当的目标,过分远大或唾手可行的目标都不会起到一定的作用。其次,要使人学会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目标。再次,克服自卑,增强自信心,使人相信自己的能力,相信耕耘最终会带来收获,这样才能使人失败时不气馁,坚决同困难作斗争。
对于该知识点在教师招聘中多以识记类的客观题考查,但在个别案例分析题中也会出现,希望同学们可以识记清楚!
一、知识梳理
个性倾向性是以人的需要为基础的动力系统,是推动人活的动力系统,它也是个性结构中最活跃的因素,决定着人对周围世界认识和态度的选择趋向。个性倾向性包括需要、动机、兴趣、信念、理想和价值观等。在教师招聘考试中,常见的考点主要集中在需要、动机、兴趣三种动力上,那么我们一起来分析一下他们的不同。
1.需要
需要是有机体内部的一种不平衡状态,当机体产生口渴、饥饿、求成甚至自我实现的需求时,需要就是产生行为的原动力,每个人一生都会产生多种多样的需要,而且是持续性、重复有层次的,所以在研究需要时,马斯洛提出了需要层次理论,详细说明了需要的种类和关系,具体关系如下:
2.动机和兴趣
动机是激起和维持个体活动并使活动朝向某一目标的内部推动力量。兴趣是人在探究事物时的认识倾向,与一定的情感体验相联系。
所以,需要是动机产生的条件,内部动机的核心是兴趣和好奇心。需要是行为的原动力,动机是一种内部动力,那兴趣就是一种认识倾向,所以我们把需要、动机和兴趣放在了动力系统,也就是个性倾向性中。具体关系图如下:
二、小试牛刀
1.(多选题)下列属于个性倾向性的有( )。
a.需要 b.动机 c.兴趣 d.能力
2.(单选题)个性倾向性中的原动力是( )。
a.需要 b.动机 c.兴趣 d.能力
3.(单选题)内部动机的核心是( )。
a.需要 b.动机 c.兴趣 d.能力
1.【答案】abc。中公教育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个性倾向性的类型。个性倾向性包括需要、动机、兴趣、信念、理想和价值观等,个性心理特征包括能力、气质、性格、自我调控系统和认知风格。因此,abc选项正确。
2.【答案】a。中公教育解析:需要是动机产生的条件,内部动机的核心是兴趣和好奇心。需要是行为的原动力,动机是一种内部动力,那兴趣就是一种认识倾向,所以我们把需要、动机和兴趣放在了动力系统,也就是个性倾向性中,故选a。
3.【答案】c。中公教育解析:需要是动机产生的条件,内部动机的核心是兴趣和好奇心。故选c。
非正式群体不是有正式文件规定而构成的群体,其成员以某种共同利益、观点、爱好为基础,以感情为纽带。在班级内,不可避免地会存在各种形式的非正式群体,它的积极、消极和破坏作用也同时存在。因此对这些非正式群体的管理是班级管理的重要内容。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学习一下班级中非正式群体的一些相关知识。
一、班级中非正式群体的特点
①成员之间相互满足心理需要。
非正式群体的成员之间,或是有共同的观点,或是受过类似的挫折,或是兴趣爱好相投,或是有着共同的利害关系,或是性格互补,因此,成员之间的自愿结合使得他们之间情投意合,交往频繁,传递信息迅速,相互认可、相互支持。?
②具有较强的凝聚力,但有可能存在排他性。一般来说,维系学生正式群体存在的主要因素是外部因素,而非正式群体则不一样,维系其存在的力量来自成员间的情趣利益一致,或爱好、志向等相同或相似,或需要、情感、思想等相容,因此,非正式群体往往具有较强的凝聚力。但由此带来的一个副作用就是有的小群体或其某些成员可能对其他小群体有排斥的倾向与行为。
③行为上具有一致性。学生非正式群体虽不像正式群体那样有明文规定的规范,但这并不代表它没有行为规范。只是这种规范是无形的,不成文的,有时它对成员的指导和调节作用甚至比正式群体规范的作用更有效和显著。因此,非正式群体中的成员往往具有共同的行动目标,为实现共同目标而力求行动协调一致。?
④成员的角色和数量不固定。非正式群体组织具有松散性。它们没有固定的编制,没有明文规定的组织纪律,成员之间往往以个人感情为纽带,投机则合,不投机则散。由于青少年心理体验变异性很大,非正式群体成员的流动更换频率较高。即使是非正式群体中的领导者或中心人物,也不是固定的,可能会随着情境的变化,涌现出由成员认可的新领导者。
二、班级中非正式群体的组织形式
班级中的非正式群体一般有如下几种类型:
①积极型。这类非正式群体的成员绝大多数是学校的学习尖子、各种活动的骨干分子,思想进步,上进心强,对学习、活动认真负责。他们聚在一起,进行文化学习,研究、讨论国家大事,讨论人生问题,利用课余时间开展一系列有益的文化、体育、科技、艺术等活动,满足自己的心理、生理需求,实现自我价值,从而促使自己不断进步。
②娱乐型。这类非正式群体的成员由于有共同的兴趣爱好,利用课余时间组织一些文化、艺术、体育等方面的活动,弥补学习、课余生活的空虚,满足自己的心理要求。他们纯粹以消闲娱乐为目的。
③消极型。这类非正式群体的成员往往是那些比较自卑、性格内向,或者因为成绩不佳,在班级、学校受到冷遇的学生。他们对班级、学校、社会的一系列集体活动缺乏热情,反应冷淡,缺乏上进心和责任感,但还未达到与班级、学校、社会公开对抗的地步,处在中间状态。这类非正式群体的弹性非常大,如果教育、管理、引导得好,能够促使其向积极的方向转化,否则,就会促使其向更坏的方向发展。
④对立型。这类非正式群体的成员是那些表现差、有劣迹、受过处罚,自暴自弃的学生。他们往往故意与班级干部、老师及学校领导对抗,干扰、破坏班级、学校的正常秩序,从而达到心理的满足。
⑤犯罪型。这类非正式群体的成员数量虽少,但危害很大,不少还带有黑社会帮派组织性质。
三、对班级中非正式群体的管理
从其类型来可知,非正式群体对班级工作的影响有好坏之分,即使是同一非正式群体,由于其目标的不确定性,对班级工作的影响也会时好时坏,表现出明显的两重性。因此,作为学校的管理者和教师必须对之加以正确的引导和管理。对于积极型的、娱乐型的非正式群体如果引导不好,也难以收到积极的、正面的作用,反而有可能走向不良的方面;对于消极型、对立型的非正式群体,更需要及时、有效地加以教育、引导,使之向好的方向转化;对于犯罪型的非正式群体,不只是教育、引导的问题,还有运用法制手段进行整治的问题。
四、小试牛刀
1.非正式学生群体的主要特点有( )。
a.有固定的组织结构 b.群体内部的一致性
c.情感依赖性 d.往往具有较突出的“领袖人物”
e.凝聚力不强
2.一般情况下,班级的正式群体对学生的发展起着正面影响,非正式群体则产生负
面影响。( )
1.【答案】bcd。中公教育解析:班级中非正式群体的特点有如下几点:①成员之间相互满足心理需要;②具有较强的凝聚力,但有可能存在排他性;③行为上具有一致性;④往往具有较突出的“领袖人物”,但成员的角色和数量不固定。故本题选bcd。
2.【答案】×。中公教育解析:正式群体是由正式文件明文规定而构成的群体,其成员有固定的编制、明确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分工,一般起到积极作用。非正式群体没有正式文件规定而构成的群体,其成员以某种共同利益、观点、爱好为基础,以感情为纽带,对学生的发展既有正面影响,也有负面影响。故本题说法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