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本次公招录用后是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吗?
答:是。
2.问:“以上”、“以下”包含本数吗?
答:包括。本次公招中所称“……周岁以下”含本周岁,“……以上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含本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
3.问:工作经历年限计算到何时?
答:工作经历年限计算到2021年10月22日。
4.问:工作经历年限可以累计吗?
答:工作经历年限可以累计(在校期间或实习期不算工作年限)。如招聘职位要求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可将本人所有工作经历年限累计满2年以上则可。
5.问:是不是报考就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
答:如果所报职位没要求工作经历的,不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6.问:工作经历需提供哪些材料证明?
答:如招聘职位要求3年工作经历,可以提供3年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含网上打印带电子公章的版本)或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如招聘职位表要求3年会计(或相关)工作经历的,如劳动合同上明确注明工作岗位且符合职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的,可以提供劳动合同,否则必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
7.问:我是非广州市户籍人员,35周岁,只有非全日制本科学历,没有学士学位,这种情况可否报考?
答:不可以。非广州市户籍人员报名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理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第五条规定,年龄40周岁以下的,应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学位,或具有国(境)外学士学位,或具有中级职称。
8.问:我具有研究生学历,在报名时,能否用本科的专业报考学历学位要求本科以上的职位?
答: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报考人员,如个人本科学历的专业符合招聘职位中本科专业的要求,可以用本科学历的专业报考。但除专业符合外,还必须符合职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9.问:招聘职位要求中共党员,包括预备党员吗?
答:包括。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加盖党组织公章的党员证或所在党组织的书面证明或党费缴交记录。
以上内容来源《2021年广州市海珠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