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科贸职业学院(代码:14063)成立于1985年,是一所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省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2013年11月,被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确定为第三批广东省示范性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2017年被确定为广东省第四批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学院现有广州白云石井校区和广州天河五山校区、凤凰校区、清远校区(在建),全日制在校生9000多人。为了适应学院办学规模扩大和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2名编外专职督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招聘对象:退休人员。
2.副高及以上职称。
3.65周岁以下。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接受报名:
1.受行政处分未满3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做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做出之日起未满3年的。
3.近两年内,在单位(企业)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薪酬待遇
聘任人员签订编制外劳动合同,按照国家、省及学院相关规定兑现薪酬待遇。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12月17日17:00。
(二)报名方式
报名邮箱:(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应聘岗位-学历)。
应聘人员填写《报名人员基本情况表》(见附件),连同其他相关的应聘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未按要求发送简历视为无效。附件大小请勿超过5m,不要用邮箱的文件中转站发送附件,以免过期。
四、考试
根据岗位要求采取主题演讲和现场问答两种形式举行,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五、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界限计算至2018年6月30日。(65周岁以下是指1953年7月1日后出生的。)
(二)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已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四)本公告由广东科贸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广东科贸职业学院纪检监察负责监督。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及通知,请浏览广东科贸职业学院校园页通知公告()。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22014920,李老师
附件:
广东科贸职业学院
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