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7月23日发布的《南华西街道公开招聘雇员公告》,我单位于2024年8月30日公示拟录用雇员隆,在试用期期间因其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现以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剑波为我街雇员。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3日(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规定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对拟录用人员如有异议,请在公示规定时间内来信、来电、来访向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南华西街道办事处党组办反映(电话:020-34385627,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洪德路23号,邮编:510235)。为能及时查证公示反映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署上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反映材料要加盖公章及署上联系人姓名与电话。没有署个人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反映材料及超过公示规定时间反映问题的,除反映的问题线索清晰外,一般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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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南华西街道办事处
2024年10月21日
(责任编辑:小今)